商银协发〔2016〕5号
各理事单位:
为了更进一步推动全市银行业开展文明规范服务星级网点的创建工作,现将2016年星级营业网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星级网点的申报资格
申报星级网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会员银行辖属单点式营业网点;
(二)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经营金融业务,具有独立经营场所,取得《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营业网点;
(三)至申报之日正式营业两年以上(以金融许可证上的批准成立日期为准,机构名称或地址变更不影响营业时间累计)。
二、星级网点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合规经营。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健全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无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等行为。
(二)两年内(含评定年度和上年度)无违法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其网点和从业人员无被监管部门确认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管理规范。积极践行行规行约,主动开展银行服务公众教育,切实保护银行业消费者权益,支持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文明规范服务基础管理扎实,服务水平较高,银行消费者普遍认可。
(四)体系健全。明确文明规范服务相应管理组织及工作人员,服务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健全,有切实可行的星级网点参评工作计划和方案。践行人本管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培育金融服务文化。
(五)效益良好。具有较完善的银行服务功能,具有一定的业务规模和良好的客户基础,能够完成上级行下达的各项业务经营指标。
三、星级网点的考核评价
按照《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考核评价体系(CBSS10002.0)》(满分为1000分),评分达到950分(含)以上的营业网点,具备五星级网点申报资格;评分达到900分(含)以上的营业网点,具备四星级网点申报资格;评分达到850分(含)以上的具备三星级网点申报资格。
四、星级网点的申报
由各理事单位按照星级网点的基本条件和(CBSS10002.0)评价体系,对所辖网点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网点于2016年5月10日前向商洛市银行业协会申报,市协会于5月底前上报省银行业协会,由省银协组织检查验收和授牌。申报时应填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星级营业网点申报表”(附件1)和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以文件上报)。
各理事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全面推进营业网点星级管理和文明规范服务提升工作。充分发挥系统管理的优势,组织本系统营业网点开展星级网点的创建工作。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客观公正,确保星级网点候选单位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通过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评选和星级网点创建,促进全市银行业网点文明规范服务再上新台阶。
201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