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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在商洛发展实践和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来源:本站点击:3787时间:2017/10/25 17:11:54

 

      商洛是全国少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基础比较薄弱。近年来,商洛银监分局积极推动辖内银行业机构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方式,力争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为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和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商洛银监分局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普惠金融在商洛的发展实践

       商洛属全国1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之一,下辖6县1区,人口234万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70%以上。2016年末还有贫困人口4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0.89%。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商洛市金融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截至2017年6月末,全市共有金融机构网点383个,县以下金融机构网点203个,其中大型银行网点48个,政策性银行网点7个,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226个,长安银行9个,村镇银行网点8个,邮政储蓄银行网点85个。普惠金融服务取得长足发展:         

       (一)明晰普惠金融战略。近年来,在商洛银监分局的引导下,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调整自身的管理方式和经营策略。一是强化银行机构员工的普惠金融专题教育。树立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打造具有机构特色和地域特征的普惠金融战略目标,为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践行普惠金融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对普惠金融服务的宣传。各银行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开展“送金融知识、送金融产品、送金融服务”活动,如:通过电视、报刊、户外广告、短信、商函、悬挂横幅、摆摊设点、走访等形式送普惠金融知识进农村、到社区,金融普惠知识得到极大普及。三是建立联系点服务制度。通过电话、微信预约对残障人士上门金融服务。

       (二)基础金融解民难。商洛市地处东南秦岭腹地,八山一水一分田,山大沟深,多数村镇交通不便,自2010年商洛银监分局在全市开展了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工程以来,到2014年末,全市已实现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全覆盖。商洛银监分局本着“布局合理、功能全面、疏密有度、竞争有序”的要求,统筹网点增设,并通过布局ATM、自助e终端、惠农通、POS机等金融电子机具打通了最后一公里金融服务,做到村村有机具,人人有服务。对地处偏远的乡村老年留守人员采取流动服务宣传车、背包银行等形式,开展流动服务。目前,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现代金融服务已走进了寻常百姓家,农民足不出村就可轻松领取各类农保、粮补等惠农补贴资金,并可以自助缴费、转账、汇款等。

      (三)阳光信贷顺民心。在商洛银监分局督导下,银行业机构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服务标准,对员工的服务行为做出了细节性规定,在显要位置公开各类贷款业务办理条件、业务流程、执行利率、办结时限、包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监督方式等内容,实行阳光办贷、规范办贷、阳光操作、阳光监督。农村金融机构在每个村都成立了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客户经理组成的信用等级评定小组,把在村里威望高、人品好、情况熟的群众代表吸收进评定小组,结合群众公议意见,逐农户进行调查摸底、评级授信,并筛选出授信对象,实行名单式管理。如遇到农忙、自然灾害等情况下,能够及时对各网点经营、服务适时进行调整,规范了支农服务行为,保证“三农”资金及时送到农户手中。截止6月末,建立农户经济档案52.12万户,占总农户的91.85%,评定信用农户41.15万户,占总户数的90.77%。创建信用村912个、信用镇58个,占辖区行政村、乡镇总数的71.08%、59.18%。

     (四)创新服务解民忧。近年来,辖内银行业机构充分利用网络、人员和专业技能,发挥人缘、地缘和亲缘优势,紧紧围绕普惠原则,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打造新的信贷产品。积极探索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房屋所有权等抵押(质)贷款业务。因地制宜发展与当地经济相适应的金融创新业务品牌,提高金融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如:商南县农商银行探寻林权抵押贷款和在试马镇试点农用房抵押贷款经验,在全市推广,该行还根据专业合作社的特点,摸索出“分散贷款、集中使用”的宜于畜禽养殖合作社信贷支持的新路子;镇安农商银行推展农户宅基地抵押贷款;丹凤县农商银行开展订单+金融试点方式营销贷款,探索适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订单农业发展的信贷模式,采取以订单为保证的形式直接向农户发放贷款。目前,全市农合机构创新类贷款16种、余额43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20.37%。

       (五)普惠金融帮民富。从2010年以来,商洛银行业大力实施推进“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和“阳光信贷”的三大工程,广泛布放村村通(“便民通”和“商务通”)便民机具,创新信贷投放机制,促成农民群众创业致富。合理核定授信额度,对传统农业耕种户授信1-5万元,对农业产业户授信5-20万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高可授信50万元。对农户评级授信的优秀户发放富秦家乐卡,分为5万元、15万元、20万元三种,实施“一次授信、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原则,农户有资金需求时,凭富秦家乐卡和身份证到农合机构营业柜台直接办理贷款,实现了贷款如同存款一样简单便捷。银行业机构联合政府有关部门推出下岗职工再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自主就业、青年创业等一列贴息贷款,让普惠金融惠及每个人。截止2017年6月末,发放小微企业贷款126.2亿元;涉农贷款226.9亿元,其中:扶贫产业贷10.5亿元,小额农户贷款147.1亿元。

       二、发展普惠金融面临的困难和不足

       商洛银行业机构在普惠金融发展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受普惠程度不高,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能力不足等因素制约,目前还没有达到“普惠金融”概念所要求的普惠大众的基本目标,主要表现在:

      (一)对普惠金融内涵理解不全面。首先,氛围不浓,银行单打独奏。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普惠金融战略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误区,普惠金融实质上不是“扶贫”和“福利”,更不是所有服务的全覆盖,而是提供一种金融服务的机会平等性,关键在于强调机会平等,强调基本服务,强调服务可得性、成本可负担性和需求有效性等。其次,各行社的金融宣传力度不足。如:很多公众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功能属性不够了解,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社会认知度不强。第三,金融服务意识不强。部分银行机构特别是总分机构体制银行未能有效地针对当地特点制定实施“普惠金融”政策,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金融服务功能未能充分显现。

      (二)发展普惠金融带来的成本压力。普通农户、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相对较小,大多只有几万、几十万,而发放这样一笔贷款其调查成本并不比大额贷款低多少,信贷人员为了一笔几万元的贷款也需要跑几十里路上门调查,有的甚至要跑很多次。商洛山大沟深,普惠性业务规模越大,越容易拉低金融效率,导致资产效益降低,影响财务绩效。如柞水农商银行2009年分别在原空白乡镇九间房乡、丰北河乡设分理处,这两个乡地处秦岭腹地、山大沟深,金融服务半径超过60公里,但服务群众不足6000人,2015年乡镇机构改革,因人员稀少分别与曹坪镇和营盘镇合并。这两个分理处当初为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而设立的,自设立就处于经营亏损状态,目前年均经营性亏损100余万元。

      (三)产品服务模式创新能力受限。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品种相对单一,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中间业务仅限于网银、代销理财、短信提醒等基础业务,日常业务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中小法人银行机构受观念、人力、财务限制,产品创新能力不强。总分机构银行高度集约,不接地气,未能有效根据当地消费者的需求设置产品,业务拓展力度不够。

      (四)配套政策缺位制约普惠金融的发展。如:国家对农房、农地抵押试点范围逐步扩大,目前尚未建立起集中统一、富有实效的土地流转平台,抵押土地经营权无法流转,限制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推广。国家对农房抵押试点更为谨慎,农房抵押权的实现和处置尚有法律、法规执行障碍。国家对涉农贷款、小企业贷款的奖励政策也存在门槛高力度不够的问题。

       三、进一步深化普惠金融政策建议

       2017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和要积极发展普惠金融。中央对普惠金融定位是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普惠金融,不仅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银行业机构必须形成共识,致力于满足不同区域居民和不同规模企业的金融需求,在服务民生的同时银行业机构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构建均衡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一是鼓励大型金融机构通过在农村乡镇设立分支机构、自助银行、金融服务点等。二是放宽市场准入,下放审批权限,引导农村合作经融机构、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小微机构扎根社区和农村。三是引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区域性商业银行,在商洛设立分支机构。四是对短期不能在商洛设立网点的银行,可鼓励其先在本市开展业务,在条件成熟后再设立机构。五是加快发展民营银行业机构。

      (二)加大产品服务创新力度。在发展普惠金融中,对科技的应用和对服务的创新可以有效提高银行的运营效率。银行业机构要积极适应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趋势,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借助强大的互联网平台,利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充分利用“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现代金融服务。要针对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多多开发适用于农业生产特点、农村基础条件和农民实际需求,多样化、系列化、适合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的金融产品,增强消费信贷对活跃农村消费的支持作用,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要。充分考虑消费者需求的多样性、特殊性和差异性,围绕农村“三权”抵质押贷款,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财政奖、补政策,对偏远山区设立银行业机构网点予以奖励,并对其经营性亏损实行政策性贴补。建立普惠金融贴息政策,扩大定向补贴的机构范围,实施“差异化”补贴比例,探索设立普惠金融发展奖励基金。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实行税收优惠,鼓励对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继续实行10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同时将额度扩大到20万元,适当扩大适用范围。继续对县域及以下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执行3%营业税,并适用扩大至其他机构县域以下网点。对涉农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实行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

      (四)完善发展普惠金融风险保障机制。政府部门应探索成立普惠金融领导协调机构,加快制定完善适宜普惠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普惠金融供给体系,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合理激励机制。国家应加大对农房、农地抵押试点推进力度,依法保障银行权益。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完善区域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努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为发展普惠金融培育良好的生态环境。灵活合理确定涉农、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协调沟通工作,积极争取各类保险机构开办涉农项目保险业务,不断拓宽风险补偿途径。    

商洛银监分局 张泰臻 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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