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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本站点击:3568时间:2017/3/30 10:09:08

 

------以商洛为例

 

    商洛市地处秦岭南麓,是一个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贫困地区,所辖七县(区)均属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1%,扶贫任务艰巨。商洛银监分局积极响应国家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战略,进一步落实银监会做实金融扶贫“四单”工作机制, 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打赢“五大攻坚战”号召,认真贯彻执行《陕西银监局关于陕西银行业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陕银监发〔2016〕5号),紧紧把握金融精准扶贫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监管引领作用,全面助推辖内银行业机构支持金融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实践探索情况及成效

  (一)建立机制,协调推进。在商洛银监分局的积极推动下,商洛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商洛市脱贫攻坚金融扶持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遵循和路径,积极推动金融助推精准脱贫各项举措在商洛的落地实施;督促指导各机构积极与地方财政、扶贫部门签订《金融扶贫协议书》,督导各银行机构结合实际,成立金融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确保金融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定期组织召开全市银行业机构金融扶贫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通过建立示范点、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互相借鉴学习金融扶贫工作先进经验,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年初,与各银行机构签订金融服务承诺书,按季对各银行机构金融扶贫工作进行督导、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定期通报,推动工作。

  (二)加强协作,精准发力。一是加强与财政、扶贫、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协调解决金融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谋金融扶贫计策。二是配合市政府会同国开行率先在全国探索实践“政府主导、开行融资、财政牵头、市场运作、部门(乡镇)实施、示范带动”的开发性金融支持脱贫攻坚样板模式,在脱贫攻坚领域找到了金融与地方政府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的有效结合点,得到了中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赏。三是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以财政扶贫资金、政府产业发展基金、财政贴息资金作为撬动金融扶贫资金投入的支点,拓展“政银担”“政银保”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主动对接扶贫项目,提升扶贫效率。至2016年末,建立扶贫贷款财政担保金协议金额2.35亿元,发放贷款13.32亿元。四是与市、县(区)政府部门广泛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平台推荐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政策,宣传农发行在利率、服务和贷款规模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农发行商洛市分行发放易地移民搬迁贷款29.6亿元、棚户区改造贷款1.1亿元。

  (三)有效结合,普惠发展。一是把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引领一批、支持专业合作社带动一批、支持规模农户帮扶一批、支持产业园区就业一批、支持光伏产业扶持一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至2016年末,辖内银行业机构已利用担保基金发放扶贫产业贷款3.1亿元。二是将金融扶贫与稳步推进“双基联动”工作相结合。把“双基联动”作为实现普惠金融,助力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精准对接金融需求,创新完善金融服务机制体制和政策措施。至2016年末,辖内涉农银行业机构建立“双基联动”工作站727个,签约行政村1435个,实际发放贷款13.66亿元,“双基联动”工作站的审贷获得率达到92.16%。三是坚持金融精准扶贫与普惠金融相结合。加速推进“村村通”工程,提前实现了银行业机构网点镇(办)全覆盖、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目标。至2016年末,全市农行和邮储银行布设助农取款点较年初新增378个;布放自助设备2844台,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助小扶农,提升水平。一是提升“支农”金融服务水平。按照银监会要求落实“四单”,对贫困户全面普查、逐户建立档案,推动涉农银行机构对小额信贷包干兜底,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实现全市乡镇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包干全覆盖。至2016年末,辖内银行机构涉农贷款251.54亿元,高出各项贷款增速1.35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排名第一,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二是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督导银行机构推动产品创新和流程创新,积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会,推动各机构向优质企业精准营销“诚税贷”“续贷宝”“政银信贷通”等业务品种,至2016年末,全市银行业机构共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06.67亿元,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

  二、对进一步推进金融脱贫工作的设想及建议

 (一)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分工合理,功能互补、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一是重新确定现存银行机构的市场定位,面向县域、面向农村增设金融服务网点,形成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既相互竞争、又优势互补的格局,为贫困地区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二是进一步改进和创新贷款营销方式,可依据客户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程度,采用差别授信措施,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一条龙服务,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客户满意度。三是通过扩大县域网点授信权限、单列并提高县域信贷计划等手段,增加县域信贷投入,力争实现涉农信贷持续增长。四是因势利导,积极发挥民间借贷在农村金融中的补充作用,引导民间借贷良性发展。

 (二)加大国家对贫困地区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金融支持脱贫玫坚工作的积极性。一是国家财政应适度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农业发展项目,尤其是在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以及抗旱、防涝、防雹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避免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二是国家应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特殊的保护和优惠倾斜,对农业基础设施和风险较高的农业贷款,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弥补支农贷款项目的风险,充分调动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积极性。三是充分发挥央行支农再贷款作用,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扩大对“三农”的贷款投放力度,缓解资金供求压力。

  (三)积极发挥地方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一是加快农业信贷担保基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等农业贷款担保机构的组建步伐,完善农村中介服务体系。二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最大限度的争取国家对农业的补贴政策,争取农业产业化的各项扶持资金,广泛筹集农业发展基金,扩大农业投入的资金来源,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资金瓶颈。三是实行倾斜政策,培育龙头企业和产业大户发展。政府应该在资源使用、税收、注册、商标等方面简化手续,为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宽松环境。四是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从完善信用制度、健全信用约束、强化司法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完善立法,加强金融监管,创造健康有序的农村金融运作环境。尽快建立《合作金融法》《社区金融法》《民间融资法》等法律法规,使各种农村金融活动有法可依。同时,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有效保护合法金融经营活动,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村金融环境,确保贫困地区农村金融稳定健康发展。

商洛银监分局 肖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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